《2025年河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25〕7 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于2025年2月27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行动方案》?
自2023年起,河北省连续三年将“新春第一会”主题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明确提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需从营商环境破题”的战略导向。当前,我省在市场主体活力、政务服务效率、要素供给能力、法治保障水平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亟需通过系统性改革突破瓶颈。为此,《行动方案》立足对标国家要求、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结合本省实际调研成果,提出七大专项行动,旨在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为创新、创业、创造提供坚实支撑。
二、制定《行动方案》有哪些考虑?
一是注重突出河北特色。行动方案不仅全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决策部署,还着眼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立足我省工作实际,推出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建立开发区土地数字化平台等一批具有河北辨识度的改革举措。二是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市场准入存在隐性门槛等问题,部署开展拖欠账款、规范涉企执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等专项治理,以解决具体问题带动营商环境整体优化。三是注重示范引领带动。认真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研究提出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指引等多项改革措施。同时,在京津冀、雄安新区、自贸试验区、秦唐沧港口、廊坊北三县等5个区域实施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探索首创性制度成果,形成“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改革格局。
三、《行动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定位于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文件,主要开展实施市场活力提质、政务服务提标、要素供给提档、法治保障提能、信用建设提优、创新试点提速、助企纾困提效等7大专项行动,涵盖25个方面,共计109项具体措施。
在市场活力提质方面,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的企业名称登记难、不公平竞争、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提出推进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个性化表述自主公示试点、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16项措施。
在政务服务提标方面,聚焦企业服务中心增值服务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长、企业不能及时享受税费优惠等问题,提出了编制为企业服务增值服务清单、探索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等16项措施。
在要素供给提档方面,聚焦土地利用率低、引才留才用才难、融资难融资贵、科技成果转化慢、电力服务不便捷、物流成本高、数据开发利用不充分等问题,提出了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指引、探索完善用工招聘和余缺调剂机制等33项措施。
在法治保障提能方面,聚焦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干扰企业生产经营,企业破产难、执行难,涉企纠纷案件立案慢、调解难等问题,提出了加快开发并推广“入企扫码”信息平台、推进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建设等14项措施。
在信用建设提优方面,聚焦政府违约毁约、企业诚信意识不强、信用评价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提出了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等9项措施。
在创新试点提速方面,聚焦营商环境重点建设领域,提出进一步打造京津冀、雄安新区、自贸区、秦唐沧港口、通州北三县5个更具辨识度的营商环境品牌。
在助企纾困提效方面,聚焦困扰企业发展存在的共性问题、政企沟通渠道不畅、政策服务精准度不高以及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提出了建立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和问题办理反馈机制、接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16项措施。
四、如何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地方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营商环境“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模式,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本领域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完善督导评价。健全工作台账,落实定期督导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加大典型宣传。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宣传典型案例,不断扩大改革成效,激发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