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推进长期照护师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河北日报讯(记者 崔丛丛)近日,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7部门印发通知,推进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推进长期照护师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长期护理服务力量薄弱、专业化素质不高、职业吸引力不足、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逐渐显现。在这一背景下,推进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对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通知明确,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身心健康且具备长期照护职业能力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长期照护师培训。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机构,要按照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培训包、职业培训教材以及国家有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科学设定培训内容,分类设定相应的培训课程体系。培训按照内容从易到难、技能由初级到高级的方式,分类开展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培训。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更规范。通知提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程序组织实施。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方式,围绕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应急处置、功能维护、对症护理、心理照护等方面开展考核,对合格人员由组织考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程序颁发相应等级证书,并上传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方便查询。
未来,河北省将强化技能人才职业化发展。按照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将完善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岗位实习、实训教学条件等标准。支持有关普通本科学校加强长期照护师相关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置护理、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开设长期照护、老年人生活照护与基础照护等专业课程。此外,各地将指导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将职业等级认定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完善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