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养老机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印发实施,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若干措施》
我省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占比逐年攀升。随着高龄和失能老年人不断增多、家庭结构小型化和养老功能弱化,广大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不断增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支持养老机构发展力度,不断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研究出台了《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6部分24条具体措施。第一部分,强化用地保障,包括优先供应土地、降低用地成本2条措施;第二部分,优化设施资源配置,包括抓好闲置设施利用、配足用好服务设施2条措施;第三部分,加强资金支持,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养老机构运营、支持消防设施改造、鼓励参加综合责任险、落实税费等优惠政策7条措施;第四部分,建强人才队伍,包括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落实从业补贴制度、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协同培养模式5条措施;第五部分,发展养老金融,包括提升融资服务水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强化养老机构保险保障3条措施;第六部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包括压实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解读、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5条措施。
三、《若干措施》主要有哪些特点
(一)突出整合资源、系统发力。《若干措施》全面梳理整合我省既有支持政策,研究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统筹省相关部门资源力量,形成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发展的系统合力。
(二)着力补齐短板、提升弱项。《若干措施》针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要求高、招人留人难等情况,明确消防设施改造补贴、养老护理人员从业补贴等政策措施,着力帮助养老机构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聚焦需求引领、综合施策。《若干措施》紧盯养老机构发展需求,加强用地、建设、运营、融资等全链条支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行业,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