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马秋诗、徐闯、赵天源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发文字号:冀政字〔2026〕21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6-08-04
发文日期:2026-08-05
效力状态:有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晋州市马秋诗、徐闯、赵天源为烈士的请示》(石政呈〔2026〕36号)收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规定,评定马秋诗、徐闯、赵天源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