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冀政办字〔2025〕2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于2025年4月18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行动方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召开全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会议,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强调,以各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为基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四梁八柱。为加快推进全省107个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增强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作用,研究出台了《行动方案》。
二、制定《行动方案》有哪些考虑?
《行动方案》一方面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省内集群当前发展阶段普遍面临的产品量大价低利薄、部分“拳头产品”带动能力较弱、自主品牌溢价效应不强、集群内卷现象普遍等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务实管用举措,持续优化集群产业生态,加快补齐短板提档升级,增强特色产业集群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做好工作衔接,注重与《河北省特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和《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做到任务衔接、重点突出,力求形成鲜明政策导向,打造精品行动方案。
三、《行动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明确2025—2027年,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并分别提出2025年、2026年、2027年的阶段性目标,其中,到2025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8个。到2026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9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6个。到2027年底,集群营业收入达到4.5万亿元,超千亿元集群达到10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8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第二部分,实施六个行动。即:“共享智造”拓展行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龙头企业培优培强行动、质量标准提质升级行动、“冀有特色”品牌培育行动、要素保障优化行动。其中,实施“共享智造”拓展行动包括推动共享智造普及提升、建立集群共享数字化平台、建设钢铁供应链平台;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包括探索“众筹科研”模式、建立集群创新服务体系、搭建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龙头企业培优培强行动包括培育优质企业、推动企业并购上市、加强项目建设招引;实施质量标准提质升级行动包括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标准引领;实施“冀有特色”品牌培育行动包括打造特色品牌、助力集群抱团出海、搭建会展平台;实施要素保障优化行动包括强化人才支撑、开展金融赋能、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四、《行动方案》对企业有哪些支持?
包括4个方面的支持,一是支持集群“领跑者”企业。对协作协同作用明显的“领跑者”企业上年度更新的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按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是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对近两年创新能力较强,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是支持集群科技特派团。建立集群创新服务体系,线上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线下组建集群科技特派团,聚焦前沿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需求,开展项目凝练、科技孵化、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给予集群科技特派团适当工作经费。四是支持标准制修订。对主持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团体落实标准化资助政策,以标准引领集群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