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消费者在挑选电动自行车。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烟成群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烟成群)日前,河北省商务厅等6部门制定《河北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对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个人消费者,采用购买环节支付立减方式进行补贴。
该细则规定,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300元。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消费者登录农行河北分行微银行公众号小程序,进行身份实名验证,领取资格券;首次发放资格券时间为政策上线日至2月15日,有效期至2月底;自3月起,每月初发放资格券,当月有效。
消费者在小程序提交旧车资料,在商家(承办单位)处核券购买商品,支付立减。消费者在收货后七日内可退货。
该细则还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农行河北分行微银行公众号小程序)为河北统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信息化平台。
承办单位不得对产品临时提价、虚假打折、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出现上述情况一经查实,由商务部门取消承办资格并函告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