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新闻办 郭子召: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士彬先生,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田坤女士,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胡亚涛女士,由他们介绍我市税务系统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首先请王士彬先生作主题发布。
王士彬:
各位媒体界朋友们:
大家好!
今年以来,保定市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眼纳税人缴费人期待,坚持管服并重、管服一体,确保市场主体及时准确享受优惠政策和税费服务,为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下面,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向大家汇报一下工作情况:
一、问办结合增便利,畅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我市今年持续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坚持“高效办成一件事”,统筹办税窗口、征纳互动、咨询热线等渠道,推动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对更多事项实行关联式办理、套餐式服务。
一是线上“智能办”:数据多跑路,非接触服务覆盖九成以上。目前,我们已构建起以电子税务局为核心,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智能办税终端等为补充的线上服务矩阵,将90%以上的常办税费业务纳入“非接触式”办理范围。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智能交互、问办协同、全程互动”的税费服务模式,将智能、精准、高效、便捷的互动服务融入税费服务的全过程。在4S店、车辆检测线、社区等场所部署自助办税终端,一站式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社保、医保等业务,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构建“远程虚拟窗口”,实现税费业务线上办、跨域办;搭建“智能客服+人工坐席”联动服务体系,实现7×24小时解答政策疑问。今年以来,全市互动服务27.42万次,打通了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的“线上通道”,助力市场主体办税缴费“一次都不用跑”。
二是线下“精细办”:大厅变驿站,一窗通办+个性服务提质效。当前,线下办税服务厅正从“业务受理点”向“综合服务站”转变,通过科学规划功能分区,简化窗口资源配置,设置导税预审、简事快办、自助办税等功能区域,逐步推进转型升级。建立智能导税分流机制,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至相应功能区,实现高频业务即办即走、复杂业务精准导办,全面提升服务效能。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的个性化需求,打造“简事快办”绿色通道、特殊事项受理、个性化诉求响应等专业化服务模块,设立跨区域通办专窗、“办不成事”专窗等,突出办税服务厅“前台”支撑保障作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对一辅导,确保复杂税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是辅导“精准送”:滴灌式教学,从“大水漫灌”到“靶向答疑”。针对不同税费辅导需求,搭建起“线上学堂+线下实训+一对一解读”的多维辅导体系,实现“统一授课”向“分类教学”转变。今年以来全市举办线下专题辅导120余场,覆盖纳税人1万余户次。其中,在针对高新技术研发企业的辅导中,构建“线上+线下+空中”宣传矩阵,线上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定向推送政策提醒6万余条,政策响应时效缩短至24小时以内;线下为重点企业量身定制“政策体检报告”,实施“一对一”管家式服务;空中打造“小税蜂”短视频品牌,制作政策解读系列视频,使企业政策知晓率大幅度提升。
二、快速响应优体验,提升服务温度与感知度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健全“税企面对面”常态化交流机制,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营商环境评价,着力解决办税难、用票难、注销难等问题,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诉求收集渠道系统化。构建以12366热线为主干,以办税服务厅、“好差评”系统、“有诉求码上说”、线上平台留言等为分支的“1+N”诉求收集网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整合与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相关的岗位职责,建成权益保护中心25个,权益保护室57个。特别是全面推行“好差评”制度,实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将评价权充分交给纳税人缴费人,让服务对象的满意成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二是诉求反馈流程链条化。对于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和业务求助,我们建立起“分级分类、快速转办、限时处理、跟踪督办、及时反馈”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坚持简单问题即时答复、一般问题限期办结、复杂问题提级处理。聚焦初次响应率和问题解决率,力求做到“接诉即办”,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每一个合理诉求都能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处置,形成“收集-分析-处理-反馈-优化”的严密闭环,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27件,全部及时受理,按期办结率为100%。
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常态化。我们定期对收集到的税费诉求和评价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精准定位服务中的共性痛点、流程堵点和系统难点,举一反三、深入剖析,着力从制度机制、业务流程、系统设计层面进行优化完善,实现“解决一个问题,优化一类服务”。例如,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难点,我们采用“广宣传+优服务+勤沟通”的方式,联合市科技部门对北奥石油物探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三家整车制造企业进行事前鉴定重点辅导,专家评审金额达9000余万元,给企业吃了“定心丸”。同时,按照分工抓好资料梳理及操作辅导,并协调区县局与同级科技部门做好对接,推动纳税服务持续迭代升级,让纳税缴费体验感越来越好。
三、信用管理促遵从,营造诚信纳税良好氛围
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费监管机制,深化“智信享”品牌建设,拓展守信激励措施,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依托《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实现税费信用同评和制度集成升级。
一是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持续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模型和指标,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多措并举促进A级纳税人占比稳步提升。一方面,扩大智慧税务场景应用,变年度信用结果发布为月度信用风险提醒,利用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失信事前预警及事后提醒,引导纳税人缴费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早纠正”,实现纳税信用管理由静态到动态的服务升级。例如,我们依托大数据平台智税监控功能,对2024年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异常、负面清单行业、加计扣除比例不准确等风险指标筛选的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提示提醒,并开展实地核查,保障政策落实准确性。今年以来,围绕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排查申报数据986户次,发现并纠正异常数据289户次,风险拦截成效显著。另一方面,联合保定市多家著名景区、旅游公司和餐饮酒店推出多项A级纳税人信用激励措施,A级纳税人法人代表等诚信人员通过出具相关证明即可享受景区门票、住宿、餐饮等方面50%-80%的价格优惠,有效激励市场主体诚信纳税、守法经营。截至目前,我市已拓展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单位31户。
二是深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大力推动纳税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的深度融合,与银行、市监等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使纳税信用作为“无形资产”,在企业融资信贷、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多家银行机构推出“银税互动”金融产品,小微企业可以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进行无抵押贷款,实现“纳税信用”变“融资信用”的跨越。截至目前,全市19家银行共推出22款涉税信用金融产品,6483户小微企业享受信用贷款76.34亿元,有效破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另一方面,主动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A级纳税人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即时办理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按需领用其他普通发票,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需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连续3年评为A级的,还可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人辅导办理税费事项。
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继续聚焦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强化“政策惠企、服务助企、创新强企”力度,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更好的环境,助力广大市场主体轻装前行、蓬勃发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税务力量。
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办 郭子召:
谢谢王士彬先生的权威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保定新闻传媒中心:请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需要留存备查哪些资料?
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 田坤: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规定,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留存备查以下资料:(一)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立项的决议文件;(二)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境外研发合同;(四)“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五)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六)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国际在线:请问,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资料由谁留存备查?
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 田坤:上一年度,无论是总机构还是非法人分支机构发生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均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八条规定,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以及实行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享受优惠事项的,由居民企业的总机构以及汇总纳税的主要机构、场所负责统一归集并留存备查资料。因此,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上一年度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相关资料应当由总机构留存备查。
经济杂志:请介绍一下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都有哪些重点变动?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胡亚涛:新《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评价范围、优化评价规则、加大修复力度、强化结果应用,并按照“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理念,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实现税费信用同评和制度集成升级。一是深化税费协同。“税费并轨”,将缴费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二是赋能各类主体。“扩面提质”,显著拓宽参评主体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纳入信用“大家庭”;三是紧扣改革发展需要。“宽严相济”,优化信用评价规则和分级分类监管举措;四是加大信用修复力度。“公平效率”,信用修复的机制更加完善,为“知错能改”者点亮回归之路。
河北新闻出版网:《涉税专业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胡亚涛:《涉税专业管理服务办法(试行)》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出台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提出新要求。一是实名制管理。机构和人员均需在首次提供服务前向税务机关如实报送基本信息,并动态更新;二是信息报送时效。分业务类型明确了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例如提供纳税申报代办等服务应于提供服务前报送;三是执业合规性。强调服务必须在合规框架内进行,“税务合规”的提法凸显此要求;四是内部管理与风险防控。机构需要加强内部防控,建立业务记录制度,特定服务需留存工作底稿备查。
市政府新闻办 郭子召: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税务局进行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