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 王璐丹)为提升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效能,优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管理和使用机制,保障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规范高效实施,近日,省科技厅研究制定《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管理原则、管理职责、组织方式、经费管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保障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规范高效实施。
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主要任务是筑牢创新基础,统筹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战略科技力量组织,加速创新要素集聚;做强创新主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创新联合体产学研用融合作用,强化高水平人才团队引进培育;完善创新机制,健全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创新机制,优化创新生态,加强科学普及。
《办法》共八章49条,明晰了管理责任体系。在管理层级上,延续“专项、项目”分层管理模式,专项设置坚持目标导向,注重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上形成“省科技厅—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链条,进一步明晰管理主体及其对应的职责。
同时,《办法》强化了实施绩效考核。在专项层面强化对专项目标实现情况及实施绩效的梳理总结,在项目层面对项目过程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突出形成重大科技成果的考核要求,压实成果转化应用情况跟踪责任,多维度提升项目实施绩效。
在提升服务管理效能方面,《办法》围绕创新主体需求,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机制,鼓励采取“揭榜挂帅”“链主制”等组织模式,根据需求灵活实施,持续提升管理服务质效水平,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不断激发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