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一个必将载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史册的日子——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这将是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透过这部法典,我们看到的是严谨的法律条文,也是一幅更加动人的美丽中国画卷。
从“法”到“法典”,虽是一字之别,意味却无比深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十四五”期间,全国PM2.5浓度累计下降20%,实现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城乡人居环境“三个明显改善”。燕赵大地上,塞罕坝百万亩林海葱郁延绵,青头潜鸭在白洋淀形成稳定种群,华北豹重现山林,白鹈鹕亮相曹妃甸。生态环境法典,是对现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更是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实践成果的集成升华。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适配的是治理需求。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各生态要素相互关联、共生共荣。此前,各项生态环保单行法各管一域,难免交叉重复、协同不畅。集法成典,强化的是全要素、全链条的保护,破解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困境。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回应的是群众期盼。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从更干净的水、更清洁的空气、更优美的环境,到“家门口”的油烟、公共场所的噪声,你我关切的,正是法典关注的。条文紧扣群众诉求,规定贴合民生实际,一部更有温度的法典,定能让生态福祉惠及千家万户。
法立则青山常在,制明则绿水长流。从“法”到“法典”的跃升,变的是立法形态,不变的是为民初心;升的是治理效能,守的是永续发展的根基。以法治为笔,以山河为卷,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们一定能勾勒出更加动人的绿色图景,让美丽中国愈发灵秀多姿、生机盎然。(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