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河北省灭火救援联动处置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26-06-11 1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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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灭火救援联动处置工作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26〕2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实施办法》?

  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9日印发的《河北省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办字〔2014〕24号)在全省灭火救援联动处置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业态新风险不断涌现,火灾事故的突发性、复杂性、关联性不断增强。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应对火灾及突发灾害事故快速响应、科学处置、高效协同能力,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体系,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研究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将有力推动灭火救援联动处置工作提质增效。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办法》重点围绕提升协同处置效能,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地方分级响应、消防主战主调、部门密切协同、单位积极配合、资源调配高效”的灭火救援联动处置机制。共分为六章二十四条。一是总则,明确指导思想、制定目的及适用范围;二是组织指挥机构,明确指挥机构及指挥层级;三是工作职责,明确事故单位、属地政府及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四是工作制度,明确了联动响应等八项配套制度;五是灭火救援保障,明确了规划、队伍、装备、指挥平台、通信、战勤等保障内容;六是附则。明确《办法》施行日期及原有机制废止相关要求。

  三、《实施办法》有哪些调整变化?

  (一)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实施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构,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灭火救援联动处置机制。就视情成立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提出要求,并明确了消防救援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灭火救援联动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更加全面。《实施办法》立足于灭火救援实战需求,增加了事故单位及属地政府的全流程协同处置责任,扩充了灭火救援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范围,增加了通信管理、宣传、铁路、航空等部门,并将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纳入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有效压实各行业各部门灭火救援联动责任。

  (三)配套制度更加完善。《实施办法》明确了消防救援部门主战主调、相关成员单位联动响应机制,接到灾情指令后,联动单位同步出动、协同处置,实现人员搜救、控灾排险、交通管制、现场封控、医疗救护、物资调运、事故善后、信息发布等同步开展、无缝衔接。另外,《实施办法》增加了信息共享制度和预案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四)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实施办法》从规划、救援队伍、指挥平台、通信保障、战勤保障等多维度完善全方位救援保障体系,并明确了物资补偿机制,有力夯实灭火救援工作基础。《实施办法》建立工作奖惩机制,根据灭火救援工作表现予以激励或追责,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主动性。

  四、推动《实施办法》落实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深化学习宣贯。组织各级政府、各联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业务骨干学习了解、准确掌握灭火救援联动机制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响应流程等核心内容,同时面向社会单位开展宣传解读,引导起火单位、社会力量主动配合联动处置工作。二是固化机制运行。认真落实《实施办法》八项配套制度,推动联动工作从“临时协调”向“常态运行”转变。三是强化协同演练。聚焦高层建筑、化工企业、地下空间等高危场所,开展实景化、全流程、全要素实战演练,通过以练促训、以练促战,磨合联动流程、熟悉岗位职责,提升协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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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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