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发布中秋国庆期间规范广告经营活动提示
来源: 河北日报客户端  
2026-09-23 12: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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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马彦铭)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引导广告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节日广告市场环境,9月2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规范广告经营活动工作提示。

  工作提示提出,京津冀三地广告经营主体发布商业广告应当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利用AI技术冒用或者虚构专家、学者、名老中医等公众人物形象发布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得通过广告宣传炒作“天价”月饼、高端茶叶和蟹卡蟹券等,鼓吹奢靡攀比、过度消费等不当价值观念。

  食品广告不得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除保健食品以外,普通食品不得宣称有助于缓解软骨损伤、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清咽润喉等保健功能。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使用“包治百病”“药到病除”“治愈绝症”等断言或者保证,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

  旅游、餐饮、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广告及各类促销广告中,不得以消费者难以识别的方式表述交易或优惠前置条件(如使用限制、例外情形等),欺骗、误导消费者。

  商业广告中不得以明显量身定制的引证内容为依据,使用“第一”“首创”“最佳”“领先”等用语宣传商品、服务的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虚假系统提示、虚假奖励承诺等形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通过广告选购商品或者服务时,不要相信普通食品具有“治疗糖尿病”“减肥减脂”“清理血管垃圾”等功效化宣传。

  警惕假借传统中医理论、冒用老中医形象宣称“根治癌症”“包治百病”等“神医”“神药”类虚假违法广告,谨遵医嘱科学就医、合理用药。

  面对各类促销广告宣传,要仔细甄别并充分了解交易或优惠的前置条件,特别是以小字出现的提示内容,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谨慎对待广告中出现的“第一”“首创”“最佳”“领先”等绝对化用语,避免被人为包装的“萝卜坑式”宣传误导。

  遇到“您中奖了”“手慢无”等虚假中奖弹窗信息,不要随意点击,要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必要时应留存证据通过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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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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