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让“安居钱”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
来源: 河北日报客户端  
2026-09-30 1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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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买房,公积金这笔“安居钱”还能怎么用?这个问题,如今有了更多答案。

  9月20日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施行。对于广大购房者和缴存职工而言,这次改革带来的不仅仅是提取条件的放宽,更是公积金角色定位的转变——从“买房专用”到覆盖“租、购、修、养”全链条,从单位职工专享到个体户、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也能自愿缴存。

  过去,住房公积金常被视作“看得见摸不着”的纸上财富,除了买房还贷,普通装修、交物业费等开销很难动用。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顺应这一变化,新规打破了公积金以往仅支持购房、租房的局限。

  新政一大看点是,提取情形的扩容。此次修订对提取情形由原有的6种拓展为9种,包括装修自住住房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情形。新政给租房群体带来了利好,取消了原条例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有助于推动租购并举。

  新政的另一大突破是,将覆盖面扩大到灵活就业群体。传统公积金制度受就业身份限制,仅覆盖固定就业人群,广大灵活就业劳动者长期缺乏安居保障。新政打破身份与就业壁垒,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在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方面,新政推出了一系列直击痛点的举措,减少了群众跑腿的麻烦。减材料,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无需再由所在单位核实和出具提取证明;缩时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到10日。

  如果说上述两项改革解决的是“繁”和“慢”,那么第三项则瞄准了“远”,减少了跨城就业者后顾之忧。新政要求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让“安居钱”活起来,我省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自今年4月1日起,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再次优化,取消提取频次限制、扩大“商转公”受益群体、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放宽人才绿卡使用条件等4项举措,拓宽使用场景、打破区域壁垒,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

  让“安居钱”活起来,关键是抓好落地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关配套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次修订秉持普惠公平原则,有效拓宽了制度覆盖边界,让“安居钱”变得越来越好用、越来越贴心,以制度优化赋能民生改善和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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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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