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26-10-22 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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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2026年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基层消防工作2年攻坚周期、21项硬任务。我省消防安全风险量大面广、交织叠加,老旧建筑存量较大、小单位小场所数量较多,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既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省稳定大局的民生工程,也是助力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的重要支撑,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在消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有哪些

  《若干措施》共6部分17条。一是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明确了属地消防责任、基层体制机制;二是强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明确了全域监管机制、消防执法监管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三是开展基层火灾隐患治理,明确了常态化联系机制、网格化排查巡查和火灾隐患分级处置;四是建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明确了乡镇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多种形式基层救援力量、充实专业人员协助基层消防工作等内容;五是提升消防本质安全水平,明确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技防物防措施和实行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六是加强基层消防工作保障,明确了资金保障、宣传培训和激励约束等内容。

  三、《若干措施》重点完善了哪些内容

  (一)进一步明晰基层消防安全权责。建立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省、市、县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乡镇街道将消防职责细化落实到安全发展办公室等有关内设机构,明确消防工作专门力量,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全域监管机制,制定《河北省全域消防安全监管实施办法》;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

  (三)进一步建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推动符合法定建设要求的社会单位建立建强专职消防队;县级消防救援部门统筹安排取得消防监督专业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联系乡镇(街道),按照“1个乡镇(街道)至少1人”模式,指导协助做好基层消防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保障。加大对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力度,对重点人群开展实操实训;对已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有关职责,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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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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