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款药物竟然有两种价格!”日前,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严肃核查处置定点零售药店“阴阳价格”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所谓“阴阳价格”,是指在一些定点零售药店,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参保群众的价格要高于非参保群众。“某品牌三黄片现金价18元,医保支付却要26元”“某品牌金莲花软胶囊标价26元,在药店用医保账户结账时发现被扣了35元”……这种“阴阳价格”的背后,隐藏着定点零售药店利用医保支付通道进行价格套利的不法目的,妄图既享受医保定点带来的客源优势,又通过非医保渠道的价格优惠吸引更多自费患者,让药店左右逢源,获得更大利益。
这种“阴阳价格”的乱象,不仅违反了价格法中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涉嫌价格欺诈,更扰乱了药品市场的秩序,侵害了参保人的权益。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也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药店违背医保服务协议中“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的管理要求,无故抬高价格,实际上是在蚕食医保基金,造成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长此以往,不仅会降低人们缴纳医保的积极性,还可能引发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误解和信任危机。
此次国家医保局的亮剑,既是对当下“阴阳价格”乱象的及时纠偏,更是对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考量。各地医保部门对于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在“严”上动真格,对于定点药店违反医保服务协议执行“阴阳价格”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医保基金、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等措施严肃处理,让定点零售药店不敢“双标”。另一方面,要在“常”上见真章,持续用好药品比价小程序,进一步推进量价比较指数应用,定期开展药价风险品种核查处置,引导定点药店规范数据上传,常态化做好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让定点零售药店不能“双标”。
医保基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守护医保基金需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要在定点药店醒目处张贴标识,提醒参保人员对明码标价的药品价格信息进行核对,不得对参保人员采用歧视性定价行为。要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性,可按照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医保部门提供有关问题线索。
治理药店“阴阳价格”乱象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考卷的必答题。希望以此为契机,对“阴阳价格”监管不松劲、惩戒不手软,使每一分“救命钱”都花得透明、花得实在、花到刀刃上,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希望。(古孟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