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码”
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至400万元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 解楚楚)近日,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印发《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聚焦个人创业者与小微企业融资难点痛点,全面升级创业普惠金融扶持政策,在银行准入途径、贷款额度、担保方式、审批效率上实现多重突破,让政策红利更快直达经营主体,为河北省创业就业注入强劲动能。
实施办法对贷款对象进行了精准扩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10类重点就业群体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尤其明确夫妻双方同为合伙企业股东的可同时享受扶持政策。小微企业需满足“划型为小型微型企业+申请前1年新招用重点群体人数达在职职工10%(超100人企业达5%)+无欠薪欠社保记录”核心条件,门槛更清晰,适配更多成长型企业。
“办法还明确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单户额度从过去的15万元提升到30万元,合伙创业可按人数累加,最高不超过小微企业额度上限400万元,满足了从个体经营到团队创业的不同资金需求。”河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更贴心的是,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主体,累计可享受3次贷款及贴息支持,为长期经营提供了持续保障。
流程优化与反担保创新,让申请更便捷。实施办法提出,河北省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双渠道申请模式。创业者通过“河北人社”App、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或经办银行网点均可提交申请材料。人社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担保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手续,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放款,全流程最快15个工作日办结,较以往提速40%以上。
反担保要求也大幅放宽。贷款10万元及以下个人、拥有市级以上荣誉创业者等群体可直接取消反担保。其余情况可灵活选择自然人保证、房产抵押、第三方机构担保等方式,减少申请障碍。
目前,河北省已确定了多家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作为经办机构。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官网查询政策细则了解详情,让创业担保贷款成为逐梦路上的“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