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26-05-17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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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6〕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6年5月15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主要是指医保基金的归集和使用层级。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是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从市级提升至省级。根据医保基金管理模式的不同,省级统筹分为基金统收统支和基金调剂两种方式,我省采用的是基金调剂模式的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后,将更好发挥医保基金区域间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医保基金的安全性。

  二、制定《实施意见》有哪几点考虑?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省级统筹的有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平稳有序过渡,按照2029年实现省级统筹这一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步骤,做好新老政策衔接,稳步达成既定目标。

  三是确保基金安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目前筹资现状,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调剂金上解比例等,同步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稳健、可持续。

  三、《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4部分。

  第一部分是统一规范政策设置。重点细化筹资政策,明确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起步阶段原则上控制在6%—8%之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国家及省级规定执行;同时规范待遇保障及支付管理等。第二部分是严格基金统筹管理。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各市及雄安新区起步阶段按当期基金预算收入的5%左右上解省级,由省级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统筹调节。第三部分是优化配套措施。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管网络,强化智能监管与联合执法,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就医。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细化国家时间节点要求,明确各阶段重点任务。

  四、统一规范政策标准的推进思路是什么?

  在实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的过程中,我省将按照“规范统一、逐步推进”的思路,对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进行梳理和整合,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地区作为政策基准,在合理区间内调整,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在尊重各地现有差异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区域间的待遇差距,让参保群众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

  五、省级调剂金制度是什么?

  省级调剂金制度,是指各市和雄安新区按当期基金预算收入的一定比例(起步阶段为5%左右)上解给省级,省级再根据各地基金实际运行情况统一调节使用,主要用于弥补基金收支缺口、应对突发支出等。这相当于在全省范围内“互帮互助”,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

  六、省级统筹如何分步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安排:2026年6月启动省级统筹工作,年底前出台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2027—2028年分步实施居民医保、职工医保调剂金制度;2029年实现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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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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