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政府新闻办
《承德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颁布实施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4-12-20 16:22:51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各位媒体记者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从2025年1月1日起,《承德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正式实施。为了加强对条例宣传贯彻落实,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条例制定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做到学习条例、知晓条例、遵守条例,今天我们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树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姚洪涛、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小健、市司法局副局长闫振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其他同志还有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信访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树新,介绍《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及主要特色内容。

  刘树新:

  各位媒体记者、同志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各位媒体朋友和同志们长期以来对承德市人大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我就《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承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承德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已于2024年12月5日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大家对《条例》有个概括性了解,下面,我就《条例》出台背景及条例主要特色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

  《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基层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职责不清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不够,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不规范,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不畅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有的小矛盾演化成大事件或大案件等问题,大家从新闻报道上也了解到,有关邻里宅基地纠纷、承包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起初矛盾不是十分激化,但若排查化解不及时,有的可能上升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有的可能上升为群访事件,对这些现象和问题亟须进行解决;《条例》的制定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广大群众的力量,畅通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的渠道,对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人际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和美乡村的具体举措;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关系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关系到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诉求,《条例》的制定是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长远需要。

  二、《条例》制定的主要特色内容(两个突出、三个明确)

  (一)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体多元机制,解决以前矛盾纠纷领导机关不明确、部门协调配合不顺畅的问题。《条例》规定了平安建设主管机关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牵头单位,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信访工作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在主管机关的统筹协调组织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且要注重协调联动,解决一些疑难复杂、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二)突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基层党委、政府、村(居)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植根基层、了解基层、了解广大群众,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要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主导作用,尽可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三)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责任。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就如何做到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就地化解的方式、方法作出了规定。

  (四)明确了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制度,建立网格员队伍,规定了网格员责任、义务。

  (五)明确了对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和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的法律责任。

  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承德日报:请问党委政法委对当事人提出的矛盾纠纷事项是如何处理的?

  答:《条例》的出台,为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依规的予以处置,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政法机关将严格按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转办交办、督办落实、关注回访等全流程办理工作机制,推动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一是全量受理。在受理矛盾纠纷事项后,首先是全量登记,之后进行科学精准的分类,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对一般的、简单的矛盾纠纷事项当面调解、就地化解;对复杂纠纷或一时化解不了的,明确告知答复期限,同步做好当事人解释、疏导工作。

  二是转办交办。根据矛盾纠纷事项的纠纷类型和复杂程度,精准转办交办至有权处理机关,并全程跟踪办理情况。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或者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职能作用,通过类案研究、复盘分析、督办落实等方式、手段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办理、协同化解。

  三是关注回访。依托综治中心和群众工作中心,让群众能查询纠纷事项的办理进度,能评价纠纷化解的质效。在案件办结后,持续关注当事人情况,直至 “事心双解”,群众满意。

  河北日报:《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

  答: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提出要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承德市人大颁布实行《承德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承德、平安承德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具体路径。就承德实际情况看,2022年至2024年,人民法院审前调解纠纷87,000余件,如果这些纠纷能够得到多元化解,就不会起诉到法院,自然就不会产生执行、信访等衍生案件。可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任务很重。人民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扎根基层社会,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成为法定职能。我们要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积极与各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先行调解、司法确认、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提供准确法律指导和司法保障。

  河北法治报:请问我市调解组织有多少?人民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要优势是什么?

  答:我市建立了以市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现有调解组织3043个,人民调解员12881人。今年截至目前共调解案件23680件,调解成功2358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6%。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在基层就地化解矛盾,能够防止小纠纷演变成大冲突,避免矛盾升级,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保障基层社区、乡村的和谐安宁。二是人民调解具有很强的便民性。它贴近群众,调解过程不收取费用,方便群众在产生纠纷后能够迅速找到解决途径,及时解决生活中的困扰。三是人民调解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文化。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修复人际关系,增进社会凝聚力,这对于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四是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担心对方不履行,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增强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权威性。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对“两部条例”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在会后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市政府相关部门联系。

  以上是本次发布会的全部内容。感谢各位的出席。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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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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