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以高水平海事安全护航河北向海图强”新闻发布会。河北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义良介绍河北海事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安全水平,全力护航河北向海图强相关情况;并与河北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周延富,河北海事局安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班宗生,沧州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高级主办刘波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三级调研员吴志同主持。
吴志同: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河北海事局专场,主题是“以高水平海事安全护航河北向海图强”。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义良先生,请他介绍河北海事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安全水平,全力护航河北向海图强相关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周延富先生,河北海事局安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班宗生先生,沧州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高级主办刘波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李义良先生作介绍。有请。
李义良: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河北海事局向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海事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北海事局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大港”“把这里建设好是我的心愿”的殷切嘱托,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有效促进了“人享其行、物畅其流”。截至11月30日,全省港口货物吞吐量已达12.66亿吨,居全国沿海省份第4位,其中唐山港以7.59亿吨稳居全球第2大港口地位。沿海港口煤炭下水量6.40亿吨,居全国首位;集装箱吞吐量398万标准箱,同比增长32.23%,铁矿石吞吐量3.84亿吨,同比增长25.51%,远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率。全年保障海上旅游船艇安全运营7.7万艘次,海上游客136.4万人出游,再创“历史最好”目标。
河北沿海现有石油平台36座,年产原油470万吨;海上已建成风电场1处,装机容量30万千瓦,在建风电场5处,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在建光伏发电场4处,装机容量180万千瓦。此外,私人游艇、帆船运动、休闲渔业、海洋牧场等海上新业态也蔚然兴起,用海矛盾更加突出,各类风险明显增加,给海事监管服务带来严峻挑战。河北海事局坚持统筹涉海产业发展和安全,坚决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向海图强。截至11月30日,我省海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事故数量、经济损失、失踪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2.3%、63.6%、100%,未发生船舶沉没事故,亿吨货物运输人员零死亡。
一、以高水平监督管理护航“向海图强”蓝色引擎
全力聚焦黄骅港国家能源枢纽港的战略定位,倾力服务全国煤炭第一下水港,打造雄安新区便捷出海口,组建黄骅港综合交通指挥中心,实现空港式服务,有力保障黄骅港煤五期工程、30万吨原油码头、滚装船码头等21个重点港口工程建设。在黄骅煤炭港区运行“港前+港池”双待泊区机制,提升通航效率15%。截至11月30日,黄骅港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3.35亿吨,同比增长7.5%,有力促进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大港发展。
印发《海事服务雄安新区交通建设和京津冀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措施》,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向海洋纵深拓展,全力打造“海上京津冀”。推动40万吨船深水航路方案优化调整和剩余航段扫测、秦皇岛港和黄骅港规划调整。协助雄安新区完善水上搜救应急体系,推进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实现环渤海区域船舶供油单位和船舶备案信息环渤海共享共用,推动津冀自贸区政务服务“跨域通办”,缩减办理时限60%,服务新能源车海运出口987标准箱,持续增强河北港航经济发展蓝色动能。
创新推出助力河北海运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十项举措”,开通电煤运输船舶苏冀“四直”绿色通道和粤冀“八优快线”,贯通“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能源运输大通道,形成“矿路港航电”煤炭海上运输全链条保障模式。截至11月30日,苏冀、粤冀航线累计保障电煤运输船舶1032艘次,运输电煤4425万吨,直接经济效益3096万元,减少碳排放8565吨。创新主导的“北煤南运海上交通综合协同保障体系”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有力促进海上运输大通道降本提质增效。
二、以高水平多元共治夯实“向海图强”安全根基
开展“商渔共治”专项行动,与环渤海三省一市海事、渔政、中国海警北海分局联合签订《北部海区“商渔共治”合作协议》,全面深化联合防治;划定公布3个“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打造曹妃甸“四区两中心商渔共治示范区”;牵头组织津冀鲁辽海警、渔政、海事部门共同开展“护渔”巡航执法活动,有效规范海上航行秩序、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环渤海区域应急处置一体化机制,协同处置河北籍渔船在山东海域发生火灾险情(10人全部获救)等4起省外险情,全面保障海上安全形势稳定。
扎实开展海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专项行动,与环渤海海事部门共同建立《环渤海区域特色事项清单》,开展海区协同治理;深化“渤西海事协同共治示范区”建设,实现区域海事融合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与省船舶检验中心建立《船舶协同办证创新服务机制》,被交通运输部列入“双共”典型经验。截至11月30日,常态化开展涉渔险情通报3次,收发水上交通安全信息518条,形成部门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海上监管新机制。
推动建立省市两级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三无船”整治、内河水域安全监管、海钓船安全治理等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积极推进船载危险货物监管、旅游船艇监管等13个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动态调整河北沿海交通安全风险清单,增强“双控”质效。截至11月30日,共排查安全隐患6000余起,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476起,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水上安全工作新格局。
三、以高水平应急管理筑牢“向海图强”蓝色防线
深化与省气象局合作,组建河北港航气象保障联盟,探索海域1公里网格精准预报,实现船舶交通分区管控。编制《河北沿海船舶防抗大风工作指南(试行)》,为船舶“量身定制”有效措施。与环渤海海事部门联合发布船舶航行安全预警,实施后半夜“黑色4小时”航行安全提醒。截至11月30日,累计发布预警信息157期,防抗7级以上大风43次、能见度低于1千米大雾天气14次,成功应对超强台风“格美”、寒潮大风、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
新修订的《河北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正式实施,形成了我省海上应急法规体系“四梁八柱”。建立环渤海“2+2+3”七星联动海上溢油应急协作机制,推动区域应急协调处置;与北海救助局、华北民航空管局开展战略合作,打造专兼结合、立体搜救新格局。建立海上远程医疗救助机制,及时救助海上伤病11人,为挽救生命抢抓“黄金时间”。推进唐山海空综合救援基地建设,建成河北首个军民融合海上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全国海事系统设计尺寸最大、溢油回收能力最强的专业溢油回收船“海巡041”轮投入使用,海上应急保障不断加强。
成功举办秦皇岛“忠诚卫士”多场景船舶溢油应急演练、京唐港“蓝海使命”油田作业船舶火灾溢油综合应急演习、曹妃甸“生命之光”渤海湾首次低能见度高技术装备海空立体搜救演练、沧州“渤海海域防台风桌面推演”等各类演习演练29次,参演船舶90余艘次,参演人员1600余人次,有效提升参演单位海上应急救援水平。不断扶植社会搜救队伍,为唐山市近海救援志愿者协会、蓝天救援队等10家单位和个人发放奖励专项资金36万元,我省海上搜救志愿者人数达700余人、船艇达200余艘。
截至11月30日,河北省海上搜救中心成功处置海上险情19起,成功救助遇险船舶11艘,救助遇险人员119人,人命搜救成功率96%,险情数量、救助船舶、遇险人数较2023年分别下降56.8%,50%,65.5%,全省海上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发展。
下一步,河北海事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全面做好服务发展、安全治理和应急处突等各方面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海事力量!谢谢大家!
河北日报记者:
请简要介绍一下《河北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出台背景以及对海上应急工作的影响。
周延富:
2024年11月1日,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经修订的《河北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是《规定》十年来的首次修订。
之前的《河北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作为河北省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关于海上人命搜救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自2010年公布施行后,在维护我省海上安全形势稳定、保障海上人命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海洋经济的迅猛发展,海上交通运输、渔船作业、涉海休闲活动等日益增加,危及海上人命安全的事故险情处置任务重,困难多。2020年至2023年,我省共处置海上险情202起,1832人、125艘船舶遭遇危险,这意味着平均每7天就有1起海上险情发生,每天有1名人员、每月有3艘船舶在海上遇险。国家也越来越重视海上应急工作,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提出十项重点举措。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增设了“海上搜寻救助”专章,这些都对海上搜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积累或借鉴的海上搜救工作经验做法也需要固化优化。结合上述情况,有必要对原《规定》进行全面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规定》共7章46条。通过有效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河北海上搜救指挥体系,提升搜救运转质效。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是海上搜救原则更加明晰。《规定》以保障海上遇险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义,明确海上遇险人员依法享有获得生命救助的权利、生命救助优先于环境和财产救助。这些原则有利于促进海上搜救行动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海上搜救体制更加完善。《规定》明确提出省、沿海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海上搜救中心,实现我省三级海上应急机构设置,搭建职责清晰、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海上搜救体制框架。
三是海上搜救工作更加规范协调。《规定》完善了灾害性天气预警、演习演练、险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加了海上搜救专家支持和医疗救助指导等内容,为应急行动、预案建设、险情评估等奠定基础。
四是海上搜救工作保障更加有力。《规定》要求沿海各级政府将海上搜救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海上搜救事业捐赠财物或提供技术支持。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开发推广新技术、新装备,使我省海上搜救保障水平得到全方位提升。
五是搜救力量人文关怀更有温度。《规定》鼓励保险机构为参加海上搜救的人员开发专属险种和服务。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可以暂时撤离救助人员。为参加搜救行动而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出台系列抚恤优待政策。
六是社会救助力量将不断壮大。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在搜救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定》明确海上搜救中心履行指导社会搜救力量建设和组织实施海上搜救表彰、奖励的职责,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工作。
总之,修订后的《规定》将加快推进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体系和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河北省“向海发展、向海图强”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中国交通报记者: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国家重大战略,打造“海上京津冀”是河北省提出的特色布局,请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思路。
李义良:
河北区位优势独特,重要一点就是环抱京津。渤海湾是京津冀共同的战略资源,也是陆海统筹、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向海洋纵深拓展,海事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努力。
一是倡导海洋国土空间协同规划。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调对接,推进省管海域、国管海域的海洋空间规划一体化管理,推进津冀海洋专业规划兼容衔接,协同编制渤海湾海域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推动世界级港口群协同共建。统筹津冀港口群发展规划和功能配置。服务煤炭、矿石等全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空港、陆港与津冀港口群通道建设,优化环渤海集装箱内支线网络布局,实施国际集装箱中转和集拼试点。拓展“新三样”(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海运通道,推进重点船舶“直进直靠”,打造雄安新区便捷出海口。
三是服务北方航运中心协同建设。落实港产城融合发展战略,加强港口与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海运电子单证互认和陆海空港物流数据对接互联,支持做大做强海铁联运、水水联运、冷链物流、跨境电商等枢纽经济,培育壮大远洋海运中坚力量。
四是探索海洋资源协同开发。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统筹配置交通运输、海洋电力、海洋油气和旅游用海,为重大战略项目预留空间。探索推进浴场、海上娱乐、开放式养殖等活动与海底管线等海底设施分层用海新模式,推动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立体设权、分层利用。
五是落实海洋生态协同保护。深化环渤海海上溢油应急协作机制,提升海上沉潜油和不明油污溯源能力。建立船用岸电管理机制,支持LNG、甲醇等新型燃料加注产业落户,联动发展海上旅游、海洋碳汇。
六是加强海域安全协同共治。深化共享共治的海上大安全格局,发挥省市两级海上安全工作联席会作用,深入推进海上执法资源互享、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安全风险联合监测、安全隐患共同治理,着力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建设曹妃甸渤海湾海上服务保障基地和环渤海动态感知系统。
七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协同研发。探索建设海上智慧交通、海洋立体观测网,海洋数据中心、海洋渔业生物种资源库等信息化系统。聚焦高端海洋装备、海洋新能源、深远海开发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究,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落户。
八是实现海洋文化协同弘扬。统筹文旅资源、促进经贸交流,深化海洋文化交流合作,加强海洋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展现津冀开放包容、一往无前的海洋文化,持续释放向海图强的发展动能。
河北广播电视台记者:
据了解,海上“商渔共治”活动已经开展了4个年头,请问活动开展以来成效如何?
班宗生:
商渔船碰撞事故在辖区海上交通事故总量上占比较高,对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有一定冲击。自开展“商渔共治”活动以来,河北海事局不断夯实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基础,积极推进“曹妃甸四区两中心商渔共治示范区”建设,着力根治商渔船碰撞风险隐患顽疾,持续推动海上交通安全、渔业生产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商渔共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商渔事故得到极大遏制。今年截至目前商渔船碰撞事故仅发生4起,且均为小事故,事故数量较去年相比降低50%,创历史新低。
一是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与涉海相关单位签订海上监督执法联勤联动机制、安全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商渔协同共治框架机制、战略合作“八方协议”等,多方面联动协作,积极构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体系。创新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曹妃甸海上商渔船“联管中心”,凝聚政府、海事、渔政、海警、海防等多方力量,进一步提升海上交通和渔业生产监管效能。与辽宁、山东、天津三省一市海事、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签署“北部海区商渔共治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紧密、务实的合作关系,全面深化北方海区商渔船碰撞事故联合防治工作。
二是执法举措更加有力。加强跨部门协作,聚焦进出港航路、商渔船交汇密集区、事故多发区等重点水域,联合渔政、海警部门常态化开展重点水域巡航执法活动,对商渔船舶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组织“护渔”行动。9月开渔之际,河北、辽宁、山东、天津四地海事部门联合地方渔政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联合巡航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此行动在央视、新华社、地方媒体、水运报等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是安全氛围更加浓厚。在充分运用商渔船长“面对面”“互登互学”,安全知识“进渔港、进渔村”等传统宣教方式基础上创新宣教途径和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专题直播,以及通过“小海”AI语音助理在海上交通管理系统播发安全提醒信息和警示预警信息,并编印了《河北沿海防范商渔船碰撞手册》,专门为渔船航行安全提供参考和建议,辖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显著提升。
四是航行秩序更加通畅。划定渔船推荐航路,发布《中国沿海港口航道图改正通告》,对该推荐航路进行正式发布,最大限度实现了商渔船舶分道航行。创新设置电子围栏安全提醒,对即将进入该水域的渔船自动发出语音提醒,通过及时警示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同时,积极参与国土空间规划,主动介入海洋功能区划调整,配合政府开展深海养殖项目选址,确保深海养殖与航运业和谐共生、协调发展。
人民网记者:
请问沧州海事局在服务雄安新区高效便捷出海口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刘波: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沧州海事局充分发挥海事服务和保障功能,持续挖掘、提升黄骅港港口功能,努力打造雄安新区高效便捷出海口。同时,率先推出了服务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六项举措,推动沧州市与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联动创新、协同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片区联动创新区。
一是创新通关模式,建立雄安新区与黄骅港口岸“区港通”模式。设立绿色通道,整合申报、检验、查验、通关流程,统一执法标准。通过通关程序上的优化,使得货物通关效率大幅提高,从而吸引了更多国际航运业务,增强了黄骅港作为雄安新区高效便捷出海口的竞争力,提升了口岸区域的聚集能力和辐射能力。
二是高效服务船舶登记,实行海船转籍登记“零影响办证”。不停航办证服务打破传统限制,船舶转籍登记效率提升约60%,办结时限大幅缩减,为航运公司节省了时间和运营成本,促进了船舶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航运市场的活跃发展。
三是优化船舶查验和检查程序,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预检制度。通过提前预审船舶各类信息,有效减少了港口国登轮检查时间,每条船舶缩减检查时间约1.5小时,保障了船舶的快速通关。
四是提升联合查验效能。沧州海事局与黄骅港海关建立了自贸区集装箱联合查验工作机制。与黄骅港海关等部门协同,实现集装箱一次开箱多部门联合查验及远程视频监管。
五是支持航运公司运营,实施雄安新区以及自贸区注册航运公司船舶临时审核实时发证。当日、当场发证能够极大缩短公司和船舶等待时间。助力新注册航运公司快速投入运营,新增船舶能够以最快速度投入市场,帮助航运企业的早日运营、安全运营。
六是大力推行一条船一次查制度。一站式登轮检查涵盖各类海事检查项目,减轻了船员负担,保障了船舶正常作业和船员休息,船舶在港时间缩短约20%,提高了港口整体运营效率。
下一步,沧州海事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服务和高效管理为雄安新区发展提供坚实的海事保障。
一是深化现有举措与创新服务。持续推进六项举措深入落实,积极学习其他自贸区先进经验,谋划推出更符合雄安自贸区以及联动创新区的服务举措。
二是加强区域协同与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与河北省船舶检验中心等相关部门合作,开展白洋淀水域新能源旅游船舶研究,推动船舶检验技术创新,完善海事监管体系,促进白洋淀水域船舶检验和海事监管高质量发展,助力雄安新区生态旅游建设。
三是积极推动津冀鲁海事服务保障一体化发展。加强与周边海事部门协作,优化水上交通组织,完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提高渤西水域海事服务保障能力,为雄安新区发展筑牢水上安全防线。
吴志同: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也感谢各位嘉宾的翔实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会后可以和河北海事局宣传处联系。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