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以高质量政府立法服务河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介绍河北省积极推进高质量政府立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情况,并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春旺,河北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建立,河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孟相维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三级调研员吴志同主持。
吴志同: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以高质量政府立法服务河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先生,请他介绍我省积极推进高质量政府立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春旺先生,河北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建立先生,河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孟相维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冯韶慧先生作介绍。有请。
冯韶慧: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政府立法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司法部要求,省司法厅主要承担“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重要职责,其中政府立法处于五大职能之首,包括组织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审查省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等。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政府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呈现出节奏快、质量高、有特色、真管用的鲜明特点,2022年至今,完成28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和20部省政府规章的政府立法任务,提请省政府废止规章52部、“打包”修改64部,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今天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省政府立法工作的相关情况。
第一个向大家介绍的是:我省政府立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共完成48部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其中,聚焦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动出台6部立法。比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我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要求和行之有效做法通过地方立法固化下来。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27部立法。比如,新修订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新增要素环境、信用环境2个专章,与原条例中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章节共同构成基本框架,为进一步维护我省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聚焦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出台15部立法。比如,《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提前转移、扩面转移、快速转移、建立健全安置点设置、预测预报预警等各项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今年,省司法厅持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截至11月11日,省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需年内完成的15部一类项目(9部地方性法规、6部省政府规章)已全部提前完成。其中,地方性法规中的7部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公布、其余2部正在审议中;6部政府规章项目已全部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一是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气象信息服务办法》《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4部立法,分别就重大创新发明成果奖励、促进气象信息服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等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围绕新时代强军目标,完成《征兵工作条例》《军事设施保护管理规定》2部立法,快速响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2部立法,以最严密的制度防线守护好河北的绿水青山。四是围绕全面提升安全治理水平,完成《消防条例》《动物防疫条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条例》《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4部立法,对相关领域管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规范。五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完成《法律援助条例》《海上搜寻救助规定》《京津冀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3部立法,为救急纾困提供立法依据。
第二个向大家介绍的是:我省规章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开展规章清理,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强规章清理工作。主要围绕:一是建立健全规章清理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明确清理工作的原则和标准、工作机制、责任分工、清理结果处理方式、工作程序等内容。二是常态化开展规章清理。2022年以来,对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平等对待企业、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进行重点清理,提请废止省政府规章52部、“打包”修改64部。三是加强规章立法后评估。近两年,每年选取40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实施时间较长的省政府规章组织开展评估,根据规章实施情况,逐部提出保留、废止、修改的评估意见建议,为规章清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四是高质量完成今年规章清理任务。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司法厅集中半年多时间,牵头完成了对截至2023年底现行有效203部省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工作,共废止36部、“打包”修改28部、列入立法计划全面修订34部、保留105部;其中,重点对存续10年以上未作过全面修订的70部规章进行了彻底清理,废止29部、“打包”修改16部、列入立法计划全面修订25部。11月11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11月16日,以省政府令形式公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同时,指导各设区市对截至2023年底现行有效的181部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废止16部、“打包”修改26部、全面修订5部。本次规章清理是近年来我省力度较大、范围较广、成果比较突出的一次,相关的立法文本就展示在旁边的柜子上,大家可以详细了解。
第三个向大家介绍的是:我省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年来,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源头环节,发挥着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省司法厅主动加强与京津司法局沟通协作,坚持把政府立法协同作为重要切入点,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积极推动完成《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4部协同立法项目。今年立法计划中3部协同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相关立法》《河北雄安新区数据条例》《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开展立法调研座谈交流20余次,通过互派学员参训、远程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实务培训10余次。每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都征求京津司法局的意见,累计征求意见90余次。2019年以来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40余部均设置了京津冀协同专章或专门条款,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交通一体化、优化营商环境和协同创新、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第四个向大家介绍的是: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这项工作的相关情况。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是立法融合党委决策部署、政府治理需求、群众利益诉求的方法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围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对基层立法联系点集中开展了三个“1”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
这三个“1”主要是:出台“1”项专门制度规范,即:《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重点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遴选范围、遴选条件、遴选程序、优化调整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规定,并对司法行政部门所负责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培训指导等的管理工作予以了明确,使立法联系点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进行“1”次全面优化调整。省司法厅对接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点设立思路,在充分征求各市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意见基础上,全面优化调整了新一批3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分别为县级部门组织10家,高校律所8家,企业12家,涉及13个行业领域,注重增加民营企业比重(12家企业中,民营企业占10家),突出京津冀协同因素和雄安新区,兼顾11个设区市、2个省直管县和雄安新区。
开展“1”次专项业务培训。为进一步用好“立法直通车”,省司法厅组织新调整后的联系点集中开展一次培训,采取现场教学、集中授课、业务交流的形式,有效促进立法建议质量和地方立法效率不断提高。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河北日报记者:
刚刚介绍说,今年规章清理是我省近年来力度较大、范围较广、成果比较突出的一次,那么省司法厅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呢?
孟相维: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司法厅牵头,采取“规章清理十步工作法”,集中半年时间,全面完成了规章清理任务。主要采取了以下十个举措:
一是整体推动。先后召开12次厅党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召开3次清理工作会议。厅主要领导带队对清理任务重的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对其他相关部门,我们召开集中督导会议,讲政策、压责任、督进度、抓落实。
二是分头推进。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建立清理责任制,46个责任部门对其实施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经集体研究审定。
三是精准对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等要求,及时衔接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统筹推进清理工作,确保国家法治统一。
四是开门清理。发布清理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向立法联系点发函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召开由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和22家企业参加的规章清理座谈会,深入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
五是借助外脑。选取8名高校法学教授、专家学者组建专家组,全程参与清理工作。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省社科院和省律协及有关律所相关专家、律师参加,听取专业意见建议。
六是加强协调。针对《河北省水功能区管理规定》等4部规章清理过程中的分歧,组织5个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针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清理政策、规章条款等方面问题予以解答,对清理内容把握不准、存在疑惑的,深入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七是重点沟通。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部署要求,就35部包含监督检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内容的规章,发函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意见建议。针对涉及部门较多、职责边界不清的部分规章,会同省委编办对有关部门“三定方案”和具体职责进行核对,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
八是衔接联动。及时向司法部请示汇报,动态关注行政法规最新清理情况,做好与我省相关规章的有效衔接。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保持密切沟通,根据地方性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规章。加强省市工作联动,指导、督促11个设区市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3次组织召开集中督导会议,分4个调研组赴11个设区市实地督导,帮助解决清理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九是充分研究。综合各有关部门、市场主体、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初步清理结果后,再次书面发函征求55个省有关部门的意见,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逐条研究,做到充分吸纳、协调一致,确保“应清尽清、应废尽废、应修尽修”。
十是严格审查。经过反复沟通修改,提出废止、“打包”修改、全面修订、保留四方面清理意见,起草《决定》,于11月11日经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6日以省政府令形式予以印发。谢谢。
长城新媒体集团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住建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赵春旺: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省住建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在省司法厅大力指导下,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全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会精神,对全省住建领域清理工作作出安排,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本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清除制度壁垒,优化制度供给,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明确清理责任,强化工作统筹。厅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明确工作要求。分管负责同志统筹协调,组建工作专班,制发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时限要求。指导各市住建部门全面梳理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分阶段、分步骤做好清理工作。邀请法学专家和律师组成专家团队,借助“专家外脑”协助开展审核,提升清理质效。
三、摸清工作底数,形成“四张清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自上而下全面梳理住建领域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省级层面形成《省政府规章清单》《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单》《省政府其他文件清单》《厅发规范性文件清单》4张清单,将20部省政府规章、111件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市级层面将56部政府规章、300件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形成工作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取得实效。注重做好三个“衔接”,一是注重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省司法厅的工作衔接,就遇到的问题充分沟通,深入交换意见。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我厅实地调研指导,召开座谈会,帮助我们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给予了大力支持。二是注重清理与后评估的衔接,把评估结果作为清理工作的重要支撑。经全面甄别、逐件审核,省级层面废止省政府规章2部、修改4部;废止、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21件,修改8件。三是指导各市参照省里做法,密切与同级司法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废止市政府规章6部、修改2部;废止、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9件,修改31件。工作做法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刊发,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常态化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制定、审核、备案、公布、清理等程序。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台账,逐件标明出台时间、修改情况、有效期限等内容。建立动态清理提醒制度,明确专人紧盯上位法修改和文件有效期,及时督促起草处室开展清理,做好新旧制度有序衔接。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努力破除制约我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和障碍,为确保政府规章、文件全面实施贡献住建力量。
谢谢!
河北青年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气象立法工作的相关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卢建立: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省气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工作、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促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为着力点,深入谋划并开展气象立法工作。
一是气象立法取得明显成效。省气象局牢牢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将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气象工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规章制度。目前已制定《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等6部省政府规章,立法内容涵盖气象防灾减灾、气候资源保护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重要领域,有力保障了气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全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9%,有效发挥了气象趋利避害作用,人民群众对气象工作的获得感明显提高。
二是高质量完成《河北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立法工作。《河北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一类立法项目。省气象局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做好立法工作。一是推动高质量立法。两部门联合赴多地开展了立法调研与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深入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9月12日《办法》以省政府令〔2024〕第2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二是突出我省特色。《办法》属于“小切口”立法,不分章节,共二十七条,在认真贯彻落实《气象法》等上位法的同时,紧密结合了我省实际。《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和乡镇(街道)以及相关单位等的气象信息服务职责;规定了建立完善气象预报预警发布和传播渠道、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等工作;明确了促进气象信息在农业生产、城市安全、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应用的要求;建立了气象统筹发展机制、京津冀气象服务协同发展等工作机制。《办法》明确规定,鼓励各类媒体和个人准确、及时、完整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时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不得擅自更改气象预报预警的内容和结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省气象局全力抓好现有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将围绕气象探测管理、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继续大力推动气象立法,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治日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是如何开展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的,以及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计划?
冯韶慧: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自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省司法厅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主动谋划作为,与京津两地司法局密切协作,加强协同立法,形成了“项目协同、工作联动、机制对接、信息互通、资源融通”的常态化协同立法新格局。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断健全京津冀协同立法机制。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分别于2021年和2023年联合签订《京津冀行政立法区域合作协议》《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就京津冀行政立法协同协作的理念、思路、内容等方面形成共识,共同建立起立法联席会议机制、重大协同立法专班推进机制、立法干部学习培训交流机制等,实现了三地行政立法协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不断增多京津冀协同立法项目。积极推动完成《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和《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等协同立法项目,为京津冀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发展等多个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提供了法治保障,这些立法的顺利出台展现了京津冀协同立法丰富而鲜活的实践样态。
三是京津冀协同立法条款充分体现。在《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公路条例》和《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法规规章中,均设置了京津冀协同专章或专门条款。这些专章或者专门条款的内容,以“小快灵”“真管用”的立法形式,推动了制度创新、填补了政策空白。
四是京津冀协同立法广度深度全面拓展。在程序环节方面,突出广泛联系。三地司法厅(局)常态化开展常态化立法调研交流走访征求意见工作,通过互派学员参训、远程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实务培训交流。在立法内容方面,突出深度协同。逐步实现由“松散型协同”向“紧密型协同”、“机制建设协同”向“具体项目协同”、“单一立法项目协同”向“全方位协同”的转变,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绘制出全景图谱的法治化发展路径。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一是持续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立法。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创新审查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政府立法审查权威性。三是常态化开展规章清理,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密切跟踪问效,需要清理的视情况分别予以修改废止,及时清除制约改革发展制度障碍。
最后,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谢谢大家。
吴志同: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也感谢各位嘉宾的翔实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会后可以和河北省司法厅宣传中心联系。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