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白皮书
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5-11-05 1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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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进行发布,邀请到了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宝军先生、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静女士、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顾成龙先生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承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宝军先生作发布。

承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董宝军:

各位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承德市2024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这份白皮书是承德法院对过去一年行政审判工作的全面梳理和总结,既是向人民群众交出的一份司法答卷,也是呈给行政机关的一面“法治镜鉴”。下面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第一方面:2024年行政诉讼情况分析

一是行政案件数量稳中有降。2024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行政一审案件589件,同比下降5.91%。这是近四年来新收一审案件数量最少的一次,反映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正在迈出坚实的步伐,全市社会治理更加法治化、精细化。

二是司法审查力度不断加强。人民法院作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机关,重点围绕与群众切实利益关系密切的社会保障、征收拆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领域,严格依法审查,及时纠正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司法建议,促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实现。

三是行政应诉质量明显提升。“民告官,能见官”,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对百姓诉求的尊重。2024年全市行政机关依法应出庭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极大地提升了行政审判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也有效畅通了官民沟通的渠道。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出庭”到“出声”,推动了一批“骨头案”的实质性化解。

四是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改善。全市法院借鉴“枫桥经验”,主动克服简单机械司法的陋习,以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目标,通过发放司法建议、行政诉讼风险告知书、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多方协调等方式,积极寻求行政争议最优解决方案。2024年,全市法院强化府院联动,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和解方式成功化解行政纠纷251件,同比增幅24%,有效减少了群众诉累,维护了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二方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要树牢依法行政理念,坚持法治思维,严格遵循法定权限与程序,增强源头治理意识,防范行政法律风险。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导向,将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作为根本遵循,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或剥夺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要优化行政权力清单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于法有据、基层职权界定清晰。要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与依法决策有机统一。要强化行政自我纠错机制,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建立主动自查自纠机制。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要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理顺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的关系。要创新城市治理执法机制,源头防控违法建设高发态势。要践行“柔性执法”理念,准确适用“过罚相当”原则与比例原则,警惕“逐利执法”,避免“小过重罚”“天价罚单”“远洋捕捞执法”现象,建立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口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和裁量尺度。

(三)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深化诚信政府建设。要健全政府守信践诺长效机制,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严格遵循诚实信用与信赖保护原则,构建公平、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要构建行政协议全周期管理体系,增强事前论证评估、事中风险防控、优益权审慎行使意识,提升协议履行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要完善政务失信问责与惩戒机制,推动守信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失信行为投诉快速响应机制。要健全政务信用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信用档案,完善失信修复程序,持续维护和提升行政公信力。

(四)强化制度功能,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构建全链条争议化解机制,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将矛盾化解节点前移。要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坚持“调解优先”“有错必纠”,依法高效化解行政争议。要完善行政自我纠错体系,主动化解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赋能法治政府建设。要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实效,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重视以行政诉讼反映的执法办案问题作为切口,推动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整体提升。要完善司法权威保障与败诉治理机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强化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努力实现违规行政行为不二过,切实让司法“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

各位媒体朋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既是监督更是支持,既是制约更是促进。我们期待通过这份白皮书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凝聚起法治共识,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嘉宾的精彩发布,下面进入答记者问环节。

承德新闻网记者提问:刚刚发布中提到行政调解案件数量出现增幅,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成效显著,但调解往往需要双方妥协,特别是需要行政机关让步。这是否会让人担心法院为了追求调解率而和稀泥,牺牲了对依法行政的刚性监督。甚至让一些本应判决败诉的机关,通过打折的方式逃避了应有的法律责任。法院如何回避这种情况?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王静:这个问题非常深刻,直接关系到行政调解工作的生命力和公正性。请您放心,法院追求的调解绝不是无原则的和稀泥。我们始终坚持“自愿、合法、有限”原则。第二,自愿是前提,所有的调解都必须基于双方特别是行政相对人一方的完全自愿,绝不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接受调解。法院的角色是搭建平台创造可能,而非压制诉求。第二,合法是底线。调解协议的内容绝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于行政机关明显违法且无裁量空间的行政行为,我们的首要选择是坚决依法判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而不是调解。调解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存在合理裁量空间的案件。例如,补偿数额的协商、履职期限的宽限以及一些存在程序瑕疵,但实体处理并无大碍,撤销重做反而成本高昂的案件。第三,有限是范围。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我们对案件进行严格筛选,对于涉及重大合法性审查需要确立裁判规则或者明显违法的案件,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通过判决进行刚性监督,树立标杆。因此,调解是我们实质化解争议的重要一环,但绝非唯一一环。它是对刚性判决的有益补充,而非替代。其目的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找一条更高效、更彻底、更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解决方案。很多调解成功的案例,正是行政机关在法院指导下,主动承认不足,积极弥补过错,取得相对人谅解的过程,这本身就是依法行政的一种积极的姿态。谢谢。

承德晚报记者提问:通过发布词我们看到府院联动中提到充分运用好现有工作交流形式,推动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深化,能详细说明一下吗?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 顾成龙:自2022年我院与承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发布《落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精神16条工作举措》,规范制度化府院联动机制以来,我院持续深化健全府院联动机制,至今相关工作机制建设、运行已经较为成熟。下一阶段就是立足现有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挖潜机制实效,更好服务于行政争议实质解纷和法治政府建设。

府院联动中的工作交流形式主要包括数据共享、联席会议、联席座谈、联合走访、同堂培训、庭审观摩。在工作交流方面,已形成审判数据月共享,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其他工作交流常态化开展的状态。2024年,市法院累计开展府院座谈会、“3+N”座谈、联合走访、同堂培训、庭审观摩等各项活动11次,推动执法、复议、诉讼、检察各程序在法律适用标准上的统一,助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能力提升。

同时,立足现有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工作,并不是停止机制建设。今年8月,我们与市委党校签订《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高质量培训平台,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提升依法决策和规范执法能力。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的关注和发布嘉宾的详实发布和解答,以上就是本场发布会全部内容。感谢各位出席。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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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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